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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發生了警察開槍擊斃一名南亞裔懷疑非法入境者事件. 眾傳媒爭相報導, 繪聲繪影地描述那死者如何攻擊開槍警員, 相信大部分看過報導的人都會很同情, 關心和讚賞那警員.
無疑, 如果故事完全真的如報導一樣, 那死者的死因可能會被判為合法被殺, 但, 在死因庭判決之前, 為什麼要這樣一面倒作結論?
更何況法庭也有機會判錯案, 現在單靠那警員一面之詞的口供便下結論, 是否有點不尊重香港人一直也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嗎?
沒有暗示有人在說謊, 但, 不能否認的是現場發生過什麼事, 只有被殺者和殺人者才會知道, 當然死者不會作證, 但, 他的屍首會說出很多真相, 例如他在生前是否吸入胡椒噴霧, 還是有人在他死後才噴掉整枝胡椒噴霧; 他的身上有否因"三分鐘肉搏"而留下的痕跡, 還是有人誇大其詞而在掩飾一些不為外人知曉的事實?
很多疑點, 希望法庭早日將他的死因找出來, 向死者的家人有交代, 對那警員的名聲也有所澄清.
但, 在此之前, 不論是傳媒或是號稱知情人士不要再強姦我們的法治! 不要再繪聲繪影當這是英雄故事在無知之輩面前誇耀, 尤其是那些號稱是有第一手資料的執法人士, 公帑是用來請你們來執法, 不是請你們來說書的!
沒有法治, 你們也沒有這份工作, 請對你們的衣食父母多點尊重, 不要再強姦它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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